促企业守法帮企业解难
2019-09-25 17:03:28 2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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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大自然公司‘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定性为‘偷排’,并给予相应罚款,是依法依规、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不属于环境执法‘一刀切’问题。”

      湖北省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组队到广水市,对湖北大自然农业有限公司反映的环境执法“一刀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推动解决。

      据了解,从建厂至今,大自然公司的生产废水一直没有接通到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需要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大自然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向东说:“为实现达标排放,大自然公司投资700多万元,按照排放一级B的标准建设了污水处理站,造成企业运行成本增加,经济负担加重。”

      2018年5月29日上午,原广水市环保局在污水治理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大自然公司废水排放不达标,随即责成企业停产整改,企业也表示同意。当晚,广水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进行突击夜查,发现这家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责令立即停止排放,并定性为偷排,处以10万元罚款。

      杜向东认为,2018年5月是企业污水处理站调试阶段,偷排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企业主观意愿,是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的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间接导致,环保部门定性企业为“偷排”,并给予一定罚款,有些“不通情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德才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原广水市环保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不属于环境执法“一刀切”问题,并要求企业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此外,对于企业提出的由于管网没有接通造成企业污水处理成本增加的问题,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尽快协调将大自然公司排水口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帮助企业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建议广水市政府尽快建设十里工业园区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以满足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需要。(熊争妍 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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