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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疫情防控 着力抓实环境监管重点工作 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05 19:03:25 22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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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生态环保系统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指导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处处置工作,全省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正常运行,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及时转运、及时安全处置,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

      截止2020年1月31日,云南省16个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2020年1月20日至1月31日累计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量1214.590吨,平均每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量101.2吨。按全省总处置能力146.8吨/天计算,目前,我省医废处置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为68.9%,可满足全省医废处置需要。

    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下发《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厅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等文件,对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各位厅级领导、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1月24、28日,省生态环境厅2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委常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相关防控工作,制定印发《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暨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系统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即日起在昆明以外休假探亲的厅领导返回昆明居家待命,负责医疗废物处置行业指导的固化处、省固管中心全体人员停止休假,返回工作岗位。

      二是督促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全力以赴投入抗击疫情战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中,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在积极支持所在地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抓好本单位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扛起重任,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应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及时开展调研指导,昆明第一例疫情发生后,1月22日,由分管厅领导第一时间带队对昆明正晓医废处置中心(昆明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题调研,要求中心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可能出现超负荷运行进行安排,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特别要求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发热科、传染科医废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确保处置环境安全。昆明市、昭通市、大理州、红河州、文山州等州市均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昆明市与交警部门协调,增加了医疗废物入城收运车辆,提高了收集效率,确保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无害化处置。加强收集和处置情况调度,实行日报告制度,1月24日起,每日汇总上报16个州市医废处置中心的处置规模及收集、处置情况,及时核实处置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完善,做到应处尽处。截至1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共报送7期信息。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州市及时开展医废处置工作,对怒江州、迪庆州等在春节放假期间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停运的州市,协调联系当地政府,督促尽快启动医废处置,全省19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于大年初四陆续恢复正常运行。

      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流程。

      督促指导各州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疫情应对及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全省16个州市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固废医废环境管理岗位和医废处置中心均放弃休息,全天在岗,切实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的环境监管。未雨绸缪,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虽然目前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平均为68.9%,尚有富余,但为了防止医疗废物暴发式增长,形成医疗废物处置缺口,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全省提前研究制定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方式和处置方案,由当地政府协调可采用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协同等方式作为超出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时候的备选处置方案,防止医疗废物超时、大量积压。进一步完善与卫健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督促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特别是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系,适时掌握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及收运需求,主动服务、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效率。昆明市还开辟了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专门通道,实行专门包装,专门标识,优先收集,优先处置,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对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随到随处置。

    着力抓实环境监管重点工作

      2月3日召开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集中研讨了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对策措施。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主动担当作为,从确保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生态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见成效,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纪华指出,自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对疫情防控工作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目前,疫情仍在迅速蔓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感;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环境监管责任;做到守土尽责,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内部防范;弘扬环保铁军精神,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疫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严肃纪律规矩,为打赢疫情狙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张纪华强调,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责,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强化收集和处置情况调度,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完善。指导各州(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因医疗废物暴发式增长形成医疗废物处置缺口。适时抽查各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机构的污染防治情况,督促规范处理处置活动。主动对接、协同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废弃口罩等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到现场指导服务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强化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并督促指导加强消毒处理。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继续推进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严格执行好针对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的相关工作和技术要求,增加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及时公布监测数据,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好应急监测方案,做好应急监测有关准备工作。

      做好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在确保辐射安全的前提下,要做好疫情防控中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为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中,在保障其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可豁免办理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应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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